从事环卫工作七年,只拿到了一万多元的工资?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的张女士向《红星报》记者报告,关于她70多岁的父亲张的工资有很多疑问。据她调查计算,可能有8万多元的缺口。张女士的计算是基于一张银行卡......
干7年工资1万多七旬环卫工遭套补,
从事环卫工作七年,只拿到了一万多元的工资?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的张女士向《红星报》记者报告,关于她70多岁的父亲张的工资有很多疑问。据她调查计算,可能有8万多元的缺口。
张女士的计算是基于一张银行卡。她说,当地社区要求他兄弟的身份证申请银行卡,并多次付款,但他兄弟没有在当地工作。这张卡可能是用来支付他父亲的。“但我不知道里面的钱去哪儿了。”
张的工资真的相差8万元吗?张说那张银行卡是她父亲的工资吗?卡上的钱到底是什么,去哪儿了。
最近,红星新闻的一位记者发现,在许多问题的背后,当地社区利用他人的身份信息申请银行卡,虚假设立公益岗位,获得岗位补贴资金,然后用他们为“公用事业”违法违纪的“工资”支付其他相关人员。
目前,相关社区人员已被当地纪委调查处理
70多岁,2011年至2018年,在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郑镇玉吉垭(小地名)从事环卫工作,共7年。然而,在过去的七年里,他的工资只有一万多元。
根据张的记忆,他每年收到的工资是:2011年至2013年,每年700元;2014年1200元;2015年2200元;2016年2400元;2017年和2018年分别为2200年;一共一万多元,都是“收现金”。
7年工资只有一万元?这让她的女儿张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也来自突然出现的一张银行卡
张说,2018年,她的父亲在打扫卫生时发生了车祸。在那之后,当地的奉义社区工作人员递给她父亲一张银行卡,这张卡是作为她的兄弟处理的。起初,对方说这是一张“废品卡”,但后来,社区告诉这张卡已经输入了6000元,并告诉密码拿出4000元给社区。
“我最后只给了他们2000元,但不久,他们说'违法'并退还了钱。”张说得很清楚。
这一举动让张家人产生了怀疑。这是什么卡?为什么以我哥哥的名义处理?为什么以前银行卡在社区手中?“废品卡”里怎么会多出6000元?社区为什么要参与。
张女士说,经她和家人调查,这张卡是以她哥哥的名义办理的,前后都有很多付款记录。我之所以想付钱,是因为当地政府为我哥哥设立了一个公益岗位,工资标准每月不低于1250元,但我哥哥对此一无所知,是他父亲做环卫工作。
张女士认为,因为她父亲年纪大,不熟悉银行卡操作,这张银行卡可能会以她弟弟的名义办理,以支付她父亲的费用。拿到钱后,社区只拿出一部分现金来替父亲结算。
张女士说,按照每月1250元的标准,除了我父亲收到的钱和后来银行卡上的6000元之外,应该还有8万多元的工资差距。但钱不见了。
据张介绍,2011年,社区来做思想工作的俞继亚因为没人打扫,他答应了这份工作。至于工资,我们称之为双方的口头协议,每年700元,逐年增加,每年支付一次。他不知道银行卡上有他儿子的身份。
关于银行卡,张先生的儿子张先生说,2015年左右,在社区工作的龙先生要求出示他的身份证照片,“我不明白相关手续,因为他是社区中的一个人,所以我给他发了身份证照片。”张说,他不知道社区会用他的身份信息申请银行卡。
至于张女士声称当地政府为她的弟弟张先生设立了一个公益岗位,记者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2014年,凤仪镇人民政府(现并入郑镇)与张签订了劳动合同。甲方为南江县凤仪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为谢,乙方为张;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从事“市场清理/市场管理/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农村公路养护等公益
性工作”;劳动工资为“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每月1250元”
记者在获得的另一份凤仪乡环卫工人工资单中也发现了张的名字,其工资为每月1250元。
数据还显示,2015年,张还与凤仪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协议,但在凤仪乡公益岗位职工工资单中,张的岗位变成了“农村公路养护”,在南江县财政局和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合文件中,张的工资一直是每月1250元,《关于2015年下半年至2018年上半年地方公益补助发放的通知》附件中张先生的“工资”为:2015年每月750元,2016年每月900元,2017年和2018年每月1000元。
但张先生表示,他在国外工作多年,没有在当地工作过,他也没有与当地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张还想知道他的银行卡是用来支付父亲的工资还是用于其他目的。“如果按照合同规定,从2014年起工资应该在10万元以上,那么钱在哪里?”
日前,《红星报》记者联系了张所在地的社区工作者龙,询问张的环卫工作和工资支付情况,以及留下许多问题的银行卡和张所在地的公益岗位情况。
龙表示,张的环卫工作一开始是他的“自愿行为”,因为当地农村没有称职的年轻劳动力,所以他只能讨论让老年人打扫卫生,工资由双方口头协商确定。他说,根据协议,张的工资是用现金支付的,没有错,也没有说还有8万元的差额。对此,龙拿出了张签收的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即公益岗位领取的工资数量和当事人的签名。
关于使用张儿子的身份申请银行卡,龙解释说,张的工资确实是从银行卡上收到的钱中提取的,但这张卡并不是专门用来支付张的工资,卡上的钱也被用来支付其他人的工资——龙没有为此出示相关凭证。
龙表示,他和另一名工作人员因这一行为受到南江县纪委的处罚,属于“公用事业”行为。南江县郑镇负责处理此事的工作人员杨也向记者证实,龙确实因“公用事业”被县纪委处罚,但他没有解释如何处罚他。
杨说,镇政府已经调查了张的家人对张工资过低的质疑,并证实,社区工作人员利用张儿子的身份信息,通过办理失业证、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然后将资金用于其他公益性岗位,申请公益性岗位。“张一家认为这部分钱应该属于他的家人,所以他们一直在问,但经过计算,这对老人的工资真的不错。”
然而,社区和镇政府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些钱是用在哪些公益性岗位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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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客 文章链接:https://wh.leikw.com/hot/vn191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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