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法院审理了一起家教猥亵未成年人案,并当庭宣判。最终,被告人李华(化名)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他被禁止与未成年人进行密切接触。据了解,此案是《关于实行从业禁入制度的意见》出......
男家教猥亵10岁女童被判终身禁业,
11月22日,法院审理了一起家教猥亵未成年人案,并当庭宣判。最终,被告人李华(化名)以猥亵
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他被禁止与未成年人进行密切接触。
据了解,此案是《关于实行从业禁入制度的意见》出台后,成都市首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终身禁止
性侵未成年人的教职工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刑事案件。
李华是男导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她在给10岁女童小雨(化名)补课时,多次猥亵被害人。庆阳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华猥亵不满12周岁的儿童,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被告人犯了利用职务之便性侵未成年人罪。法院根据其犯罪情况和防止再次犯罪的需要,依据《关于实行就业禁止令制度的意见》对其适用就业禁止令,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的密切接触。最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从业禁止制度。增加了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2条,规定了终身禁止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工作的制度。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
202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联合发布实施《关于实行从业禁止令制度的意见》,明确了司法机关在办理教职工职务犯罪案件中适用从业禁止令和禁止令的具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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