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自己丈夫的钱,却没办法取出来。”过去近一年时间,李女士在玉林和北海两地来回奔波,只为证明自己丈夫的身份,取出她去世的丈夫留下的一笔存款。55岁的李女士是北海人,长期在玉林工作。1995年,她与......
丈夫去世存款取不出,
“明明是自己丈夫的钱,却没办法取出来。”过去近一年时间,李女士在玉林和北海两地来回奔波,只为证明自己丈夫的身份,取出她去世的丈夫留下的一笔存款。
55岁的李女士是北海人,长期在玉林工作。1995年,她与同为北海人的黄伟刚结为夫妻,一年后,丈夫进入原北海市医药总公司工作。
2020年4月,黄伟刚因身体疾病去世。直至次年7月,李女士偶然在衣柜内发现一本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北海分行四川路营业部开出的存折。
“当时以为没啥用。”李女士告诉记者,丈夫生前从未向她提及过这本存折, 后来她去银行打听,才得知存折内还有6000多元余额。
取钱并不容易。李女士带着户口本、结婚证以及丈夫的火化证和存折再次来到上述银行,但经过一番查询,工作人员告诉她, 黄伟刚存折和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钱取不了”。
据李女士回忆,银行要她去丈夫生前居住的派出所或街道办开一份证明,证明存折和户口本上的身份信息都属于黄伟刚, “也就是说,要两份信息为同一人”。
李女士为此踏上漫长的“证明”之路。过去一年间,她先后七次奔波玉林北海两地,求助了北海多个部门,但也没能拿到这纸“证明”。
李女士称,派出所查询情况后,发现黄伟刚此前更换过身份证,但他的一代身份证和二代身份证编码一致,两者并无出入。 派出所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他们无法开具银行要求的证明。
李女士推断,丈夫户口本和存折上的信息不一,可能是他此前办理存折时填错了自己的信息,也可能是工作单位报错了信息。
据她介绍,这本存折是黄伟刚工作期间由原单位集中办理的, 因如今北海市医药总公司已不复存在,也没办法证明这一信息。
后来,李女士又找到北海市海城区中街街道办,并提取了黄伟刚此前的劳动合同档案。记者注意到,合同上的身份信息,与黄伟刚存折上的身份信息一致。但 街道办表示,“他们只负责调取合同档案,也开不了上述证明”。
李女士记得,丈夫此前的养老保险缴费账号也与他存折上的信息一致,她继续向北海社保部门求助,但 对方同样拒绝了她的请求,称“开不了银行需要的证明。”
到底如何才能证明“黄伟刚是黄伟刚”?这道艰难的证明题,让李女士有些无奈又心酸。
今年6月22日,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上述银行。在多方经过近5个小时的沟通和处理后,银行最终协调相关单位开具了一份证明,帮李女士取出了6000多元存款。
了却这桩心事后,李女士目前已返回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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